宁愿罚钱也不愿公示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 来源: 点击:次]

   “我们公司每年都按照你们的要求申报年报了,还要公示什么信息?”2016年12月8日,某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刘先生在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香花桥市场监管所窗口大声说。

  “是这样的,刘先生。”工作人员小严耐心地解释:“你们公司受到过食品方面的行政处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后,相关信息应当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里向社会公示。”

  “我们公司没有受到过食品方面的行政处罚,你们肯定搞错了吧!”刘先生坚决地说。小严耐心地解释:“2015年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就把原来几个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等整合到一个平台上。我们这里有详细的记录,在2014年、2015年,你们公司因抽检不合格,受到当时的青浦区食药监局和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关于食品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你看,这里有处罚文书。”

  “哦,我想起来了,确实有这回事。这些行政处罚信息一定要公示吗?”刘先生有些脸红地说。“是的。这些食品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根据规定,这些行政处罚信息都需要公示。”小严说。

  刘先生有些为难,压低着声音说:“你看,我们公司是做餐饮配送的,现在社会上对食品方面的问题特别敏感,如果公示了这些信息,就可能没有公司与我们合作了。我们公司从2009年开业,一步步走到今天真的不容易,你看能不能不公示这些行政处罚信息?我们宁愿再被罚款,罚多少都没关系,只要不公示都好说。”“刘先生,信息公示是企业自身需要履行的一项义务。”小严说。

  刘先生突然转变了口气:“既然是企业自身的义务,那我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啊。我们就不公示这些行政处罚信息了。”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会向你们公司制发《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责令你们公司公示,否则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小严说。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会怎么样呢?”刘先生疑惑地问。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企业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影响。企业一次失信,将处处受限。这里有一本我们局制作的信息公示手册,里面记录了一些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银行贷款、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出国签证等方面受到影响的真实故事,你看一下。”小严一边拿出信息公示手册,一边耐心地向刘先生解释。

  听到这里,刘先生有些蒙了,赶紧说:“那这样岂不是更严重,我们公司接下来还要贷款,还要签一份续约,若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话,岂不是都要泡汤?我还是把处罚信息公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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